湖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21-05-14 点击数: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有关问题温馨提示如下:

1.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13日-16日,我省将有强降雨过程发生,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未来强降雨中心主要位于恩施、荆州、荆门东部、随州、孝感、武汉、鄂州、黄冈等地。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提前合理规划路线,注意出行安全,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考点时,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提交《健康情况声明书》(须本人签字),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不得入场考试。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包括电子身份证,一律不能作为考试入场凭证。

4.考生可携带准考证上规定的文具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各种文字材料(含教材)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作弊处理。

5.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候考室。超过15分钟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本考场面试考官提交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的,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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