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作者: 时间:2016-09-07 点击数:

一、申报和受理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并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职业技能鉴定所对鉴定对象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通过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经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交纳职业技能鉴定费用。

二、命题和制卷

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从国家题库和省题库中提取,全国统一鉴定试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

三、考场设置

全国及全省统考理论和实操考场在市州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中设置;省直管鉴定所组织的全国及全省统考理论考场设在武汉市,实操考试安排由各鉴定所报省鉴定中心同意后实施。

四、阅卷(检测)评分

省直管鉴定所的理论知识考试试卷、全国及全省统一鉴定试卷由省鉴定中心组织专家集中封闭阅评;非全国及全省统一鉴定试卷由各级鉴定中心负责组织阅评。省直管鉴定所操作技能考核由鉴定所按要求组织检测评分。

五、证书管理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四、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则上负责省直管职业技能鉴定所四、五级职业资格以及全省一级、二级、三级职业资格的鉴定、综合评审和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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