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晴川学院2022年1+X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1+X证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证书范围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确认公布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均可参加试点,所有证书及标准可在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以下简称“平台”)查询。原则上不超出各院校已申请的试点证书数量及范围。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证书试点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建立工作机制,设置学院1+X工作总负责人和各证书项目负责人。

2.科学遴选证书。根据平台申报要求,2021年申报计划不再沿用,所有试点计划均需重新申报。院校本年度已申报的证书不可在下批次进行二次申报,只能申报新增试点证书,请各院统筹考虑。各学院要结合自身专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充分了解证书标准、对应专业、考核实训条件、证书认可度、证书试点成本等情况,按照遵循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科学确定试点专业及证书,合理确定试点规模。原则上不超出各院校已申请的试点证书数量及范围。

3. 规范协议。协议合同必须加盖院校章、评价组织章,二级学院及部门章无效;原协议时间、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须重新签订,无变化可继续使用原协议。

4.深入推进课证融通。各学院应在学校的统筹领导下,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基础上,结合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证书标准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各学院要结合试点工作,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培训评价组织,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开展课证融通课程与资源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体系,提升教育质量。

5.加大师资培训力度。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教师参与相关师资培训项目。鼓励教师参与培训评价组织按照规定开展的师资培训,但不提倡参加明显超过国家培训费标准的师资培训。

7.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在院校实施 1+X 证书制度,是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评价模式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制度创新。各学院要积极主动对接培训评价组织,明确学生培养组织实施、报考管理、考核站点设置、考核组织及费用等试点相关工作事项,按照“一证一方案”原则,分证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前,各学院应与拟开展试点工作的培训评价组织协商培训、考核等相关成本费用,谈判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试点合作协议,试点合作协议的内容须遵循国家和湖北省关于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签署试点合作协议前,不得开展试点。各学院要及时发现并反馈捆绑销售、高收费等问题,情况恶劣的要坚决停止合作。

三、工作安排

1.试点申报。

1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填写《武汉晴川学院20221+X试点证书申报明细表》。原则上今年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少于去年。

2针对2021年已申报的项目2022年还需再次申报,请结合上述通知要求,权衡学院20221+X工作实际决定,若老项目继续申报的填“是”,不再申报的填“否”。此次填报一栏中“申报培训人数”需填写“拟考证人数”。

2.试点审核。

各学院提报申报明细表后,由学校统一审核,根据学院申报意向、软硬件条件,统筹确定试点专业、证书和试点规模,最终提报省教育厅。

3.平台填报。

平台填报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负责,通过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说明: C:\Users\Administrator.LAPTOP-E5MD430L\AppData\Roaming\Tencent\QQTempSys\[5UQ[BL(6~BS2JV6W}N6[%S.pnghttps://vslc.ncb.edu.cn)上传各试点工作方案(按照一证一方案原则,分证书制定)、签署的试点合作协议pdf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准备完毕后第一时间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了解申报材料要求及系统平台申报操作事宜。学校本次申报平台填报截止时间为324日。

此次试点证书申报时间较为紧迫,请各学院在32216:00前将《武汉晴川学院20221+X试点证书申报明细表》填写完成,电子版发至410394372@qq.com邮箱,纸质版盖学院章交至综一110

继续教育学院

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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