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举办2015年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注册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8 点击数:

来源:湖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日期:2015-4-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省部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壮大我省考评员队伍,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决定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举办考评员培训班。现将考评员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一) 凡所持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书或高级考评员证书满3年的考评人员。

(二) 各鉴定机构拟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考评员需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并了解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申报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技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

二、 培训内容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知识;

(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介绍。

三、 培训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5日前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报名,各市、州鉴定中心将辖区内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上报至省鉴定中心。

(二)培训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请各位学员在报名时务必将通讯方式填报准确无误。

(三)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带一寸彩色照片2张,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考评员申报表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为了严格规范考评员管理,中心需要把考生的信息录入到新的考务系统,请各单位严格按国家职业标准名称申报考评人员考评职业。

(二)2015年举办考评人员培训,重点审核考评人员资格,加大培训期间的考勤(实行二次缺勤淘汰通报制);对新申报考评员培训内容重点是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过期考评人员重点培训实操考核工作流程,参与或观摩实操现场考评过程,实行复核制。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与机构管理部

联 系 人:邱维

电 话:027-87339655

电子邮箱: ddb0610@126.com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注册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2、考评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说明:我校如果有老师或职能部门同事有意愿报名,请于2015年4月29日16:00前到继续教育学院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7-81701718。

Copyright © 201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